關于專利證書改版的公告(第58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修改專利證書。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含當日)的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新版專利證書。新版專利證書沿用A4規格豎排版式,優化調整著錄事項布局。
舊版、新版專利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頒發的舊版專利證書,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提供更換新版專利證書服務。對于依據《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2節的規定請求更換或更正專利證書的,2024年6月1日(含當日)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新版專利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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