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能實現一定功能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文檔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軟件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是程序及其技術文檔的表達,即保護語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達以及有關軟件的文字說明表達,而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獨立開發完成軟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通過合同約定、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件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成為著作權人。
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是: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軟件首次發表之后50年,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二、辦理機構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國家版權局認定的唯一的軟件登記機構,負責全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具體工作。
三、所需申報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請勿復制、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2)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應當標注該申請軟件名稱、版本號,并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有圖除外。
3、有關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登記申請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范圍、委托期限等內容。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1)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復印件;
3)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復印件;
4)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5)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并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可以到軟件登記申請須知中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和《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6)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并需翻譯者簽章。同時,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
7)著作權人為香港企業法人的,應提交注冊登記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商業登記證書正本復印件,并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
8)著作權人為臺灣企業法人的,需出示經臺灣法院或公證機構認證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填寫并提交《臺灣法人證明》;
9)著作權人為外國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須經過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認證或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方為有效。申請時需提交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文件原件。目前國外法人因所在國家或地區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內容和格式會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項應至少包括:法人名稱;注冊日期;注冊地;注冊證明編號;證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與登記有關的其它證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協議等證明)是外文的,須一并提交經有翻譯資質的單位翻譯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譯本原件。
4、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1)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
(2)合作開發的,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3)下達任務開發的,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5、其他證明文件:
(1)修改他人軟件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2)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3)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4)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5)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做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記證書。
四、辦理流程與時限
1、步驟: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文件--→繳納申請費--→登記機構受理申請--→補正申請文件(非必須程序)--→取得登記證書(注釋: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受讓、承受或繼承),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先做軟件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
2、時限: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一、概要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能實現一定功能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文檔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軟件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是程序及其技術文檔的表達,即保護語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達以及有關軟件的文字說明表達,而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獨立開發完成軟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通過合同約定、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件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成為著作權人。
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是: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軟件首次發表之后50年,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二、辦理機構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國家版權局認定的唯一的軟件登記機構,負責全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具體工作。
三、所需申報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請勿復制、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2)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應當標注該申請軟件名稱、版本號,并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有圖除外。
3、有關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登記申請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范圍、委托期限等內容。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1)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復印件;
3)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復印件;
4)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5)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并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可以到軟件登記申請須知中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和《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6)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并需翻譯者簽章。同時,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
7)著作權人為香港企業法人的,應提交注冊登記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商業登記證書正本復印件,并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
8)著作權人為臺灣企業法人的,需出示經臺灣法院或公證機構認證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填寫并提交《臺灣法人證明》;
9)著作權人為外國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須經過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認證或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方為有效。申請時需提交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文件原件。目前國外法人因所在國家或地區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內容和格式會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項應至少包括:法人名稱;注冊日期;注冊地;注冊證明編號;證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與登記有關的其它證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協議等證明)是外文的,須一并提交經有翻譯資質的單位翻譯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譯本原件。
4、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1)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
(2)合作開發的,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3)下達任務開發的,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5、其他證明文件:
(1)修改他人軟件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2)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3)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4)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5)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做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記證書。
四、辦理流程與時限
1、步驟: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文件--→繳納申請費--→登記機構受理申請--→補正申請文件(非必須程序)--→取得登記證書(注釋: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受讓、承受或繼承),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先做軟件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
2、時限: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